公告〔2024〕12號
為貫徹落實《“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有關要求,履行《國際衛生條例(2005)》締約國義務,持續鞏固、提升我國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水平,海關總署組織開展了2023年度全國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達標考核工作。全年共對14個首次申請考核的口岸、17個改(擴)建及停運重新啟用的口岸(見附件1)進行了考核評估,上述口岸均達到《國際衛生條例(2005)》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建設標準。
截至目前,全國共有273個口岸達到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建設標準,現將名單予以公布(見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國際衛生條例(2005)》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建設考核口岸名單.xls
2.《國際衛生條例(2005)》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建設達標口岸名單(2023年度).xls
海關總署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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