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標任務
推進過境運輸海關監管作業電子化、無紙化。
二、主要內容
(一)實施過境運輸無紙化申報和審核。
明確企業可通過電子方式申報過境運輸,無需遞交紙質單證材料,并保留海關可以驗核相關紙質單證資料的要求,兼顧通關便利和嚴密監管。
(二)規范過境運輸無紙化申報要求。
制定和公布過境運輸申報電子數據項和相應填制規范,明確有關數據修改的操作流程,為企業開展過境運輸無紙化申報提供操作指引。
(三)完善特殊情況異常處置措施。
在網絡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無法開展過境運輸無紙化申報的特殊情況下,明確企業可憑紙質單證繼續辦理通關手續的條件和要求。
三、涉及范圍
公告所稱過境貨物,是指由境外啟運,通過中國境內陸路繼續運往境外的貨物。